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清远公务员考试   
清远公务员考试
2020年清远市佛冈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8-28      来源: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选调公务员2名,从事案件审理、审查调查工作。(见附件1《佛冈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或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工作经历,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专业;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8周岁(1982年8月1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第一年试用期人员为不定等次)以上等次;

  6.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

  4.在地区或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

  报名日期:此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并填写《佛冈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发送至我委邮箱:fgjjjc@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从事纪检监察或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3)近期电子生活照片2张。

  (4)学历学位证书。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笔试。审查结束后,我委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以命题作文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不足15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超过15人的,前15名进入的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佛冈县政务网公布。面试前,面试人选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时,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再次审查。需提供的资料有:

  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现职务任免文件、奖励证书等材料;

  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佛冈政务网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佛冈县纪委监委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不能按期提供调动证明的,不予体检,并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放弃本次选调,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个人承担。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佛冈县纪委监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照公务员选调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我委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佛冈县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人员在佛冈县纪委监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2年。

  (二)涉及公开选调的有关通知,将在佛冈县政务网(http://www.fogang.gov.cn/)发布。

  (三)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佛冈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3—4281227。

  附件:



  佛冈县纪委监委

  2020年8月25日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