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节能监察中心简介
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主要任务是配合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监察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下列节能监察日常工作:一是监督检查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设计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二是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三是受理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四是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日常监察工作;五是受市有关部门委托,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六是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市节能监察中心本次面向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13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6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详见“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1年底或2012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6.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是指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其他年龄限制以此类推,均以相应年份的3月1日以后出生为限。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3月31日。
招聘专业参照附件中的《广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2004年颁布)执行。
(三)广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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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应聘人员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6日上午9时至3月29日下午17时止。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5日下午15时起至2012年4月7日下午17:00止,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应聘管理岗位1和专业技术岗位1的无需参加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其他招聘职位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内容:
2012年4月8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能源发展与节能专业理论知识及申论。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2. 笔试地点:届时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2:00。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5楼。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1.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审批阶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五、体检和考核
1. 体检。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
2. 考核。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3.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由市节能监察中心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 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123773。
链接:1. 广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