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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务员考试
2017年中山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程技术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7-01-24      来源: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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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程技术人员的启事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是中国南方科学研究、文化学术与人才培养的重镇。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程人员6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


  土木工程类(给排水、土建、暖通、建筑设备、工程管理等)、电气类、风景园林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 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四) 会熟悉使用AUTOCAD软件。


  (五) 土建类需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知识。


  (六) 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及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于上述时间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非上述报名时间无法报名;只受理网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受理书面应聘材料;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照《招聘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报名),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rsxt/zhaopinbys.jsp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可通过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笔试。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按笔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笔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六、考试流程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应聘人员1:5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心理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综合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英语面试满分100分,英语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70分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4111795(人力资源管理处)


  咨询邮箱:rschr@mail.sysu.edu.cn


  监督电话:020-84115582(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中山大学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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