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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务员考试
2022年广东珠海市委党校面向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2-04-07      来源:中国珠海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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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22年面向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珠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珠海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招聘岗位情况

岗位名称及人数:专职教师,1名。

岗位类别及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4.有志于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和咨政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同时获得相应的学位;所学专业为政治经济学(A020101)、区域经济学(A020202)、产业经济学(A020205)。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及我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由我校综合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按有关政策执行薪酬待遇。

(二)符合“珠海英才计划”有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标准生活补贴。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贴电子照片,详见附件2),考生打印好该表并在表格最后“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提交扫描件;

2.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已毕业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3.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

将上述资料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swdxbgs@zhuhai.gov.cn),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姓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4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

1.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2.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请勿投递简历;

3.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在报名时提交扫描件,在珠海参加考试前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并统一在我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其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一)试讲(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时间每人30分钟,试讲结束后视情况进行提问。试讲结束后,按照试讲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试讲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试讲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试讲工作结束当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相关的素质与能力。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体检及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试讲、面试可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环节请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按当时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具体防疫要求,将在发布有关工作通知时一并发布。

(二)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面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等额递补。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若涉及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庄老师,0756-2128161;史老师,0756-212819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068。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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