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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务员考试
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24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05-12      来源:珠海香洲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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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疫情期间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稳妥推进招聘工作,我区决定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4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此前发布的《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关于调整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考地点的公告》及《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或查看珠海香洲宣传片(见附件4)具体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全国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附件6)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以下简称择业毕业生);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地点

  在珠海市香洲区设置考点。

  (三)待遇

  全区共招聘24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0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系统上传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26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报考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初选—>线上面谈—>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及审档—>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5月14日09:00时起截止至2020年5月27日17:00时。

  2.报名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120.79.88.174:8089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香洲教育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三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报名(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局)。以上途径任选一种即可。

  3.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并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初选

  网上报名后,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在校(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经专家组审核,择优确定参加线上面谈人员。

  网上初选结果预计于2020年5月底通过报名系统反馈。通过网上初选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相应岗位线上面谈。

  (三)线上面谈

  1.时间:初定于2020年6月初,按学科及岗位进行线上面谈,具体线上面谈时间将另行通知。

  2.方式:线上面谈采用视频方式进行。线上面谈操作指引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3. 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

  各岗位根据线上面谈评分按以下比例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对象,线上面谈评分不带入下一环节: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某岗位通过线上面谈的报考人数少于该比例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线上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④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⑤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⑧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⑧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项。

  3.确定参加现场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现场面试人员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请密切关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

  (五)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现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注意: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察及审档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审档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及审档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纳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到期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3.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如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

  附件: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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