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范围公开遴选区供销社副主任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区供销社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范围
遴选职位:区供销社(财政补助二类事业单位)副主任(管理岗位8级)1名;
遴选范围: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以下任一任职条件:(1)区内行政单位任科员满3年以上;(2)担任区内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任九级职员满3年以上;(3)担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前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满3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4)担任镇(街)中层以上职务3年以上(含聘用人员);(5)担任区属国有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中层以上干部满3年以上。
5、职位要求: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熟悉商品、农副产品购销、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组织运作管理等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的。
三、遴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14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30分。
(2)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方式可以是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报考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用A4纸),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大一寸相片3张、《报名表》,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资格的报名人数与该遴选职位的比例不少于5:1,若少于该比例的,则取消该遴选职位。
(3)报名地点: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机关大院1号楼405室。咨询电话:0756-5523757,联系人:唐金花。
2、笔试和面试
报名超过10人,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前6名(含并列)进入面试环节。少于或等于1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3、资格复审、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综合得分排名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位的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须提供报名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由区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4、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经考察,认为确无合适的拟任人选,经组织研究决定,该职位可以空缺。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斗门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