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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5-03-18      来源: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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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是经河源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为应急值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河源市应急协调指挥中心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2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政府应急管理和政府值班工作经历,能胜任夜间值班工作。


  (二)岗位职责。从事应急值守(含夜间值班)、应急信息处理等工作。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河源市沿江路19号市政府大院9号楼109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缴交社保证明材料、政府应急管理和政府值班工作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表格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笔试。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笔试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3.面试。面试题目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见准考证


  地点: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分数相同时,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用。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00823。


  八、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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