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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选调审判员7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12-04      来源:深圳组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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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审判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外公开选调6名审判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编在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刑事审判员2名,民事审判员1名,商事审判员1名,知识产权审判员2名,具体设置详见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补充进人工作的通知》《广东法院员额法官岗位配置和员额调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坪山法院工作实际,此次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有关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已被任命为法官或检察官职务;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须为全日制法学专业;

  3.现为入额法官或入额检察官,且现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4.从事刑事、民事、商事或知识产权司法工作3年以上;

  5.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诉讼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把关能力和司法廉洁操守;

  8.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35周岁以下;

  10.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1.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12. 2016年以来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或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调研成果、文章发表在省级以上期刊,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表彰者优先。

  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tzgg/)等网站及坪山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zpsfy.gov.cn)、官方微博(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深圳坪山法院)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20天内截止报名,即截止至2018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或者于工作日到坪山法院司法政务处407室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4)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原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复印件);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A证,复印件);

  (8)现任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行政职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10)公务员历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1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12)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及确定法官、检察官等级的相应材料(复印件);

  (1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司法工作三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14)个人撰写的有关法律文书、调研材料等(复印件);

  (15)发表调研文章的省级以上期刊,或省级以上司法机关的表彰文件或证书(有则提供,复印件);

  (16)选调职位表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8)至(15)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最迟可在体检前提交。

  4.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5.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原比亚迪路)4123号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407室,联系人:牛小姐,联系电话:0755-23259022、23259023。

  (三)资格初审

  坪山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坪山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坪山法院视情况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或者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予以公布。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坪山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坪山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工作。由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依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坪山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并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层报相关机关审批。审批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

  1.从市外选调的法官、检察官在通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确认入额审批及按法律规定任命审判职务前,暂按原行政级别享受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福利待遇。

  2.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报考后发现的,取消选调资格。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对来深参加考试的考生,我院将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

  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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