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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招考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5-10-14      来源:盐田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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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招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政府专职法律服务


  人数:1人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法学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二年以上;或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三年以上;


  3.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曾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或熟悉行政法领域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深圳户口,或现在深圳工作且已满一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情形的。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好《报名表》(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sx@yantian.gov.cn。邮件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截至2015年10月25日。


  电子邮件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只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带齐报名资料原件和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盐田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参加笔试。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法律功底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为优等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综合评议及考察。招聘单位结合笔试、面试成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视情况对拟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工作单位的表现等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对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拟聘人员,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与之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七)拟聘人选递补。拟聘用人选因故不签订合同,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工作小组从考察人选中经综合评议补选拟聘用人选。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等事项按照市、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专职法律顾问五至一级月税前工资标准分别为8300元至17500元)。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5226638。


  盐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专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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