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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4-12-02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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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药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药学院http://www.gdpu.edu.cn  是广东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培养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和新药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学校具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是我国的第三所独立建制的高等药科学校。


  学校面向全国和港、澳、台地区招生,以及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学科涵盖医、理、工、管、经、文等 6 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设有药科学院等19个二级院(部)以及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个教辅单位,设有预防医学等39个本科专业。现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点,并拥有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行政管理人员2人。详见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财务处行政管理岗的招聘对象不限,药科学院专业技术岗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3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人员、国(境)外留学今年归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财务处行政管理岗年龄要求35岁以下,药科学院专业技术岗年龄不限。


  6.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7.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照片一张(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 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一并寄送到:广东药学院行政北楼四楼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 280号,邮编:510006,电话020-39352071)。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药学院人事处,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 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 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 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 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 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2月1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 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于2014年12月24日前公布,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一)专业技术岗位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面试名单将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的内容为专业相关的试讲,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题目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最终成绩。


  (二)行政管理岗位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主要内容是岗位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占分值50%,行政 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占分值5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在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100分计 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入围成绩须在60分以上)组织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 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单位网站(网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邮寄报名方式,以送达邮戳时间为准。


  (二)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因岗位数受限,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校内岗位设置的情况及聘任要求、流程进行聘任以及兑现待遇。


  (四)2014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是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协议。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52071


  监督投诉电话:020-39352093


  附件1:广东药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药学院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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