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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安厅资格审核考生须知
http://www.gdgwyw.com       2014-04-2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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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公安厅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核考生须知


  一、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4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详见入围考生名单)。


  二、时间及地点: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省公安厅礼堂大厅(越秀区北较场横路3号)进行,预备递补人员的审核时间安排在4月28日下午15:30进行。


  三、资格审核流程

 


  四、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考生在签到处领取的盖有公章的《报名登记表》,为本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重要凭证,在进行资格审核时须与其他资格审核材料一同交予工作人员审核;提交无公章《报名登记表》的,不予审核材料。考生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前,应认真检查《报名登记表》的信息,并按以下要求补充更正:


  (一)“籍贯”和“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填写省份及市(县或区),例如:广东广州。


  (二)“户籍所在地”应与本人户口本上的户籍地址一致。


  (三)“联系电话”应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应详细完整,如: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四)“基层工作经历”填写的时间应与“学习工作经历”中填写的工作经历时间对应一致。


  (五)“工作单位”应填写单位全称,并要注明所在省份及地市,如:广东省广州市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六)“学习工作经历”应按时间顺序,从初中开始,依次按时间顺序连续完整地填写至今的学习及正式工作经历(实习经历除外),期间不得间断。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XX年X月至XX年X月  就读XX省XX市XX学校(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或复读等)  学生


  XX年X月至XX年X月  就职XX省XX市XX单位(在职)  职员(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或合同制员工等)


  XX年X月至今         待业


  学校及工作单位须注明所在省份及地市;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必须注明本人身份,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员工等。


  (七)“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本人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配偶、岳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子女等亲属信息,包括: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户籍所在地。如:张三,父亲,XX省XX市XX公司员工,广东广州。


  考生领取我厅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后,应认真检查以上7项信息是否填写准确、规范,如需修改,请用黑色签字笔直接在表上更正,并在修改处签名确认。除上述7项信息以外的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五、须提供的审核材料(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收取复印件及单位证明原件,退回所有证件原件):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须含所有学期的注册记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完整填写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在读学历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应包括全部课程的成绩以及学分修读情况,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若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均不能反映考生所读专业,应提供学校教务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其他人员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包括首页及个人页,如户口属于单位集体户的,可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四)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其中: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以及在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和单位证明(上述单位证明中须注明被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事何种工作以及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证明不予采用)。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以及在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的,只能提供单位证明的,不能确认基层工作经历。


  (五)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情况证明,证明中须注明被证明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在何时、何地入党,何时转正,以及入党介绍人的姓名、职务,并注明是否已按规定缴纳党费。不符合要求的证明不予采用。


  (六)报考2990001017职位的,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2990001028职位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于2014年2月14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八)为方便工作人员审核,请各位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须提交的资格审核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本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件复印件(或学生证、成绩单、就业推荐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原件)、④专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党员情况证明原件、⑤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复印件、⑥单位证明原件。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核前应认真阅读《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及本须知,根据要求准备好审核材料。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签名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以及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三)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为顺利完成考录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工作效率,本次资格审核遵循考生自愿原则适当扩大了入围人数比例。预备递补人员参与本次资格审核、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一次递补入围面试。预备递补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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