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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定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06-05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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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定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经研究,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拟定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4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在2018年4月份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考试(2018年4月11日发布招聘公告)中,未进入体检环节,但笔试成绩在40分及以上(名单见附件2)且符合本次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

  三、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直系亲属正在服刑,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免笔试环节,报考人员保留参加2018年5月6日我局警辅人员招聘笔试的成绩(含加分)。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0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清城区公安分局政工室710室。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递交填写完整的《清城区公安分局定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并粘贴照片、手写签名)。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中,原参加我局在2018年5月6日组织的体

  能测评并达标的,免于参加本次招聘体能测评;原参加我局在2018年5月6日组织的体能测评不达标的,需参加本次招聘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及标准不变。参加本次招聘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6月8日18:00开始

  体能测评地点:清城中学。

  体测时间及地点或视天气情况作调整,如调整将另行通知报名考生。

  (三)面试

  从体能测试达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2018年5月6日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08: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并以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五)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

  (六)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录用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

  (二)报考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一年内不得报考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三)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城区公安分局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763-3939380、0763-3480377。

  (四)本公告由清城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480362。

  附件:1-3下载

  1.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定向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参加2018年4月份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警辅人员招聘考试未进入体检环节但笔试成绩在40分及以上人员名单.xlsx

  3.清城区公安分局定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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