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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招聘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1-08-20      来源:茂名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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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切实解决市直学校教师编制紧缺问题,逐步配足学科教学工作人员,促进市直学校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现就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的岗位数量

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是指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并签订购买劳动服务合同的合同制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今年秋季计划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需求详见各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公告栏。

二、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岗位条件

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初中教学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学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任教学段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四)教辅人力资源服务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市德育学校教官须具有高中(含中职以上学历),具体由市德育学校组织招聘。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近五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3.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在茂名市教育局官网(茂名教育信息网)下载《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到报考学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本次招考不收取考务费。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由相应报考学校设置报名点。

(四)报名要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教经历证明(非必须)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报名表到报考学校进行报名,由报考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无法提供有效材料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题目和形式由报考学校组织命题组命题,由报考学校按岗位条件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面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面试地点详见报考学校发放的准考证。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如有学校未能完成招聘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组织第二轮招聘工作。

五、体检、政审、递补、公示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体检不及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政审。体检结束后,由报考学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三)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考察和聘用等过程(公示之前)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由招聘学校对拟招聘人员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性质。采用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劳务派遣形式,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待遇。参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办理。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试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报考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

(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

(3)有考前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5)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

附件:2021年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购买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茂名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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