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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公务员考试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政府选调公务员10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20-12-01      来源: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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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政府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职位

  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政府一级行政执法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敬业勤奋,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日。

  (7)选调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试用期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截止共12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邮箱:bhxq5331335@163.com(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局邮箱)。联系人:苏炜键;联系电话:0668-5331335。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PDF扫描版(需手写签名和日期),同时提供相片电子版(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手机号码,相片格式为JPG”,电子邮箱:bhxq5331335@163.com);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一篇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如有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也一并提交);

  4、一份承诺书,承诺本人提交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需个人手写签名);

  5.所有材料纸张请使用A4规格。

  (二)面试

  根据考生所提供材料,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注“与原件相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l: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要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体检。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实地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生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有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所有,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可向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咨询(电话:0668-5331335)。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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