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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聘员3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9-11-25      来源: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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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此次公开招用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用职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用3名聘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3.具有增城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机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岗位招用方式如下:

  (一)本岗位考试内容包括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按得分的40%,面试按得分60%,计入综合成绩。

  (二)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报名

  1.网络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

  3.报名方法:登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gk/rsgz/sydwzp/)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报名表、并附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engchengzp@163.com,邮件标题标明“姓名+岗位编号”。

  4.报考者本人按照指定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招用资格,已经招用的予以解聘。

  (四)技能测试

  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综合成绩。

  1.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测试内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计算机office基本操作等。

  3.测试形式:采取机试,时间为120分钟。

  4.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技能测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技能测试。

  5.技能测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gk/rsgz/sydwzp/)公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原则,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拟面试对象需按照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环节。凡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及后续环节,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综合成绩。

  4.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5.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组织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招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用岗位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招用人选。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662977;监督电话:82749375。

  附件:




  广州市增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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