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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6人公告
http://www.gdgwyw.com       2018-10-30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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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招录岗位年龄不得超过28岁(1989年10月29日后出生),面向退役军人招录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2年10月29日后出生),5年以上驾龄(2013年10月29日以前取得驾驶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13日(下午6:00截止),详情请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cy.gaoming.gov.cn);

  (二)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连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不大于30kb)、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汽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gmjcy007@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报考职位和姓名,如:“检察官助理+姓名(或公诉科书记员+姓名)”字样,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资料齐全的考生将会收到一封确认的回复邮件,两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的考生请于办公时间拨打本次招考电话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待入围体检时持上述证件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笔试(占40%)

  笔试分为理论考试和专业技术考试

  1、普通招录岗位只参加理论考试

  2、面向退役军人招录岗位除参加理论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技术考试(主要测试汽车驾驶技术,按理论考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cy.gaoming.gov.cn)公布。

  (二)面试(占60%)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笔试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cy.gaoming.gov.cn)。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cy.gaoming.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考核

  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考生,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jcy.gaomi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后,按程序聘用。

  八、补录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是否补录,由本院研究决定。

  九、工资福利待遇

  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薪酬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执行。每年进行业绩考核,合同期满单位根据历年考核结果以及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黄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285007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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