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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咨询者:李凯
我是2017届毕业生,毕业后到律所工作,户口已迁至工作地集体户口,档案迁至工作地人才交流中心,现已辞职,请问还能否以应届毕业生报考?
提问时间:2017-12-28 10:35
管理员解答好评率:100%
 你好,已就业考生不能再按应届生身份报考了。按照2018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感谢您对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解答日期:2017-12-2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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